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 >> 资讯 >  >> 
万通发展(600246):独立董事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独立意见 每日速讯
来源:中财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3-15 21:52:55


(资料图)

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独立意见

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》。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《公司章程》和公司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基于我们客观、独立判断,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 公司参股公司北京金通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金通港”)主要负责CBD核心区Z3项目的开发运营,取得金融机构借款或产生收入前,需按约定向股东方借款筹措资金,借款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及Z3项目其他开发支出,此前公司已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累计1285.904万元。鉴于其自身资金不足,仍需使用各家股东借款,故拟将上述财务资助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。

我们认为: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,为参股公司金通港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,可有效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,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,有利于项目的持续开发。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,金通港各股东方均按持股比例提供了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,并同时予以展期,对各方均公平合理。金通港资信情况正常,具备偿债能力,财务资助风险可控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行为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决策程序合法、有效,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。

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独立董事:黄晓京、熊澄宇、张建平

2023年 3月 15日

标签:

上一篇:

下一篇:

X 关闭

X 关闭